标题: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审理法院:芜湖市镜湖区人民法院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裁判结果:一、被告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吴某玉房屋租金计人民币107837.79元及律师费10000元;二、被告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原告吴某玉的其他诉讼请求。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吴某玉
被告:美好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芜湖名流置业有限公司
判决日期:2024年1月23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